10月22日,李宁集团宣布,通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LN Co与Founder Co、HongShan Venture、HongShan Motivation成立合资公司,目的为在中国内地以外地区独家开发及经营李宁品牌业务(包括销售李宁品牌产品)。
李宁表示,境外市场发展亦是集团长远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因此集团在拓展境外市场时与具有丰富的跨国资源的合作方合作,共同成立一个全新的架构,并在此架构之下组建一支拥有丰富海外资源和经验的独立团队负责操作,以此推进业务及财务目标。
资料显示,成立后的合资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港元,其中LN Co、Founder Co、HongShan Venture及HongShan Motivation将分别以现金注资5800万港元、5200万港元、6272.8万港元及2727.2万港元,分别占合资公司股本总额的29%、26%、31.36%及13.64%。
同时,李宁集团和创始人李宁一并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达到55%,能有效地保障“李宁”品牌的声誉和保持对合资公司足够的影响力。引入红杉中国则可让合资公司分享红杉中国的跨境资源及跨境业务经验,有助于加快合资公司的发展步伐及效率。
在本次合资中,LN Co有权在将来向红杉中国收购合资公司的股份(在遵守上市规则的前提下),从而实现本公司对合资公司的控制。
(李宁集团)